供稿单位: 编辑发布:石庆福 日期: 2015-03-10
为开展全校阳光体育运动,更好的服务广大学生,增强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校园体育文化繁荣发展,体育系(部)制定了2015年学校学生校内体育竞赛计划,请各学院根据项目竞赛时间安排做好准备工作。
具体要求:
1、所有参加学校竞赛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的要求,弘扬尊重对方,尊重裁判,尊重观众的体育道德风尚,如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2、根据安排的承办学院应在竞赛时间前二周和体育系(部)竞赛项目负责教师联系,做好竞赛前期的准备工作,包括竞赛规程的制定、竞赛编排和确定具体竞赛时间。如果承办学院不联系,体育系(部)将另外安排承办学院。教职工体育竞赛由各单项教工体育协会承办。
3、体育系(部)是所有竞赛工作的主办单位,竞赛规程确定以后不得更改,需要调整的必须征得体育系(部)的同意,否则无效。
4、“体育文化节”(田径运动会)的竞赛方案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确定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