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稿单位: 编辑发布:石庆福 日期: 2015-03-10
1.体育系(部)制定年度学生校内体育竞赛计划,确定承办单位。
2.承办单位负责派人联系体育系(部)各单项负责老师,商定比赛具体事宜,制定秩序册。
3.承办单位负责赛事的宣传、推广,并对宣传费用进行预算报体育系(部)批。
4.承办单位负责召集各参赛队伍于比赛前在体育系(部)会议室进行抽签分组。
5.承办单位与各单项负责老师商议,做好裁判的指派工作。
6.在主办单位协助下,承办单位与物业公司协调做好赛前的场地安排、器材租赁(凭学生证至体育部器材室租借)等准备工作。
7.比赛开展过程中如发生与赛事相关问题,直接与各单项负责老师联系。
8.赛事结束后,各单项负责老师收集好赛事原始数据及文件和影像资料至体育系(部)存档。
9.承办单位负责人至体育系(部)领取和发放获奖队伍的奖品、奖状或奖金,及赛事相关费用的报销工作。
10.其它非体育系(部)主办的校内体育竞赛,如需使用场地、器材,请提前两周至体育系(部)办理场地、器材使用申请手续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与安排。
11.承办单位如要在比赛中引入赞助商,需先与主办单位协商,在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和主办单位同意的前提下,方可进行广告宣传、海报张贴等行为,赞助费用或物品交由体育系(部)统一管理,用于赛事的各项开支。